本報北京12月10日訊 記者黃潔 記者今天從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獲悉,2010年至今,北京二分檢已經受理以幫助購買“低價房”為名進行合同詐騙、詐騙的案件共計23件,先後有396名被害人上當受騙,涉案金額高達2.9億元。其中,經濟適用房、回遷房、限價房等成為“房價低、房源少”的最好解釋辦公室出租,犯罪嫌疑人打著內部認購、有指標的幌子,用“空手套白狼”的方式牟利。
  犯罪嫌疑人張某出資成立房地產經紀公司,稱能夠購買回龍觀、天通苑等處經濟適用房、回遷房,並表示自己認識北京市住建委領導,所以不要求購房人有購房資格即可辦理。在沒有獲得相關房源的情況下,張某以公usb司的名義,與多名受害人簽訂協議,約定單價並收取佣金、好處費等費用,從2007年開始一直到2011年案發前,張某共騙取19人共計550餘萬元,最終張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。
  “這類案件中,犯罪嫌疑人通常都是打著政策房的幌子進行詐騙,且收費項目通常不是交房款,而是房產交易中常見長灘島的首付款、定金、中介代理費,甚至還有房號費、加快辦理費等款項。”該院檢察官張啟明說,這類案件通常會被拖上3年至5年,直到犯罪嫌疑人遲遲交不出房子才會案發。
  (原標題:北京低價房支票貼現詐騙多打政策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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